1. 入场须知 参展商 参展商在指定工作时间内停留在展馆以组织管理其展台,如欲在超过上述时间的时段进入展馆, 则必须征得主办单位同意并需缴付加班费。 观众专业观众在进入展馆之前必须完成实名注册登记手续。另外必须与所展览的行业相关且穿著整 齐。主办单位有决定观众可否进入展馆的绝对权力。观众须按照展会公布的进馆流程,并接受测 温、验码、刷身份证等,符合条件者才可进入展馆。十八岁以下人士一律不得进入展馆。 承建商 除大会指定主场承建商之外,所有承建商只有在签署协议保证遵守主办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并取得施工工作证之后,才能在进馆/撤馆期间进行展台搭建。在展览期间,如承建商需安排小 量工作人员于展会期间进入会场作清洁、开关电源等工作,请在进馆期间向大会指定主场承建商 申请现场工作人员证。
2. 保险、责任及危险 在布展期、展览会期及撤展期内,参展商须承担及负责赔偿与其有关人士及财物引起之支出或赔 偿要求。从而不会危害主办单位及展馆方之利益。主办单位极力建议参展商为其展品或其它贵重 财物购买保险,以作失窃、遗失、损毁及火灾之保障。参展商亦应为其它工作人员及观众购买保 险。特装展位必须购买展览会责任险,其保障范围包括展览会建筑物毁坏,雇请工作人员及第三 方人身伤害。 在主办单位不能控制之情况下,由于任何限制或条件,导致展台不能兴建、竖立、完工、改建、 拆卸;或展馆未能提供某项服务;或完全取消或部份取消展览会;或规例与守则有任何更改,主 办单位概不负责。 展会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
3. 货运展馆内整体货运/运输展品之工作由大会指定承运商统筹。展馆内除大会指定承运商外,不得使 用货车、汽车、叉车或其它搬运工具( 手推车、升降台、起重机等)。 如参展商要在现场存放物品、包装箱及剩余物资,必须预先与大会指定承运商做出安排。
4. 手提货物 – 在布展及撤展期内,参展商需前往珠江散步道上主场运营服务商柜台登记并领取放行条后, 才 可把手提货物及展品携带出展馆。否则,未登记的手提展品携带出馆时可能出现延误。 – 在布展期内, 请确保贵展台己准备好接收展品,并请考虑到过早把贵重展品留在展台之危险 性。 – 请勿快递任何物品到会场。
5. 保安– 主办单位采取整体性保安措施,但展览会期间及布展或撤展期内任何展品或参展商其它财物之遗失或损毁,任何人士之伤亡等,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 主办单位建议参展商在展台内装设可以上锁的柜,以存放纪念品、消费品等。参展商每天离 开展台时必须锁柜,当有人在展台当值时方展示出来。重要物品每天闭馆时,请随身带走。 – 展会最后一天,请参展商带走展台所有物品。展览会正式结束后,承建商将立刻拆除所有家 俱。任何展品或参展商其它财物之遗失或损毁,任何人士之伤亡等,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6. 展台运作 请参展商严格遵守展览会开放时间,不可: – 无人看守展台。 – 把展品搬离展台或展馆 (除非经主办单位特别批准)。 – 在展会最后一天正式闭馆前拆卸展台及搬走展品。 – 在展会结束后遗留任何物品或展品于展馆。如参展商没有特别指示,主办单位及展馆将遗弃 掉所有遗留馆内之物品或展品。
7. 公开播放电影/视听资料/录音制作 所有影音播放均不可对观众或其它参展商造成滋扰,音量高低可接受与否由主办单位决定,如认 为有理,有权限制展品之操作或示范。参展商须对其现场表演/ 影音播放所产生之音量做出控 制。根据规定,在其展台接邻的行人信道或隔邻展台量度不得超过 70 分贝。此外,每个喇叭的 输出功率必须要维持 1000 瓦以下。主办单位对音量控制拥有最终决定权。
8. 展品示范与操作须注意 – 确保展品在严格控制下操作,并作好一切安全措施,负责清除由展品示范所产生的废物。 – 确保展品装设足够之安全设备,设备只可于机械不操作及没有接驳电源的情况下,方可移 走。 – 确保机械所有可移动部份在任何时间内均处于展台范围内,并确保不会对任何人造成损伤。 – 不可对观众或其它参展商做成滋扰,主办单位有权限制任何引起合理投诉之展品操作。 – 严禁使用任何易燃或有毒之工业气体作示范之用。 – 展品必须在严格控制下演示,严禁任何明火操作。
9. 展车规定 – 展会期间,有车辆展示需求的参展商,需提前向主办单位申请,并在布展期前往珠江散步道 主场运营服务商柜台领取展示车证。 – 所有展示车辆需凭展示车证方可进入展馆。 – 展车进馆时间:9 月 9 日 14:00-17:00。17:00 以后进馆请前往珠江散步道主场运营服务商柜台 办理加班。 – 展车出馆时间:9 月 12 日 15:00 以后。 – 展车进入展馆,车内汽油量必须达到红线以下范围,并配备至少 1 个灭火器。 – 在展位内停好后,直到撤展前必须熄火状态展示, 展会期间展车不得随便进出场馆。
10. 派发宣传品 参展商只可在租用的展台范围内发放宣传品,如宣传单张、小册子及产品简介。所有参展商均 不得在会场的公众地方派发任何宣传单张、纪念品或同类物品。
11. 摄影及录像 未经主办单位书面许可及同意,不得在展览会场内擅自摄影、录音、录像、转播或广播。
12. 餐饮为了保证食品安全, 场馆外饮食不得带进场馆。请到展馆内餐厅或小食部购买。请不要在展台 内就餐,以保持展台的清洁。
13. 展台清洁 展览会期间,标准展台及光地展位之清洁(展品除外),分别由大会指定承建商及个别承建商负 责;此外参展商亦应经常保持展台整洁;参展商自行安排清理包装物、纸箱、空盒等,并承担 相关费用。
14. 争端解决 展览现场发生争议时,主办单位有权采取必要行动以维护展览会的利益和所有参展商的平等权 利。作为展览会的组织者,主办单位的决定为最终的决定,争议各方必须共同遵守。